针对上述问题,勘察设计行业需从理念、人才、技术、机制四个维度构建系统性解决方案,形成“理念革新引领方向、人才优化提供动能、技术升级强化支撑、机制创新保障落地”的四位一体发展路径,推动勘察设计服务与乡村建设需求深度适配。
设计理念革新:构建“三生融合”的价值导向
理念革新是突破行业困境的前提,需打破“重形式轻内涵”“重建设轻运营”传统思维,建立契合乡村本质的设计价值观。
空间规划的系统性重构。县域层面,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明确乡村不同主体功能定位,区分农业主导型、生态涵养型、城郊融合型村庄,制定差异化规划策略;村庄层面,建立“驻村调研–村民参与–动态调整”工作机制,通过多维度基础资料收集,整合生态保护、产业发展、文化传承、生活需求等要素,采用“底图叠合”技术形成系统性空间布局方案,实现空间功能与资源禀赋、发展需求的精准匹配。
文化传承的活态转化。构建“物质遗存–非物质文化–空间叙事”三维文化挖掘体系,系统梳理乡村传统建筑形制、营造技艺、非遗项目与历史脉络,明确文化传承的核心载体与空间节点;将文化元素融入乡村公共空间与生活场景,打造可体验、可参与的文化空间,实现文化从“符号展示”向“活态传承”转变,强化村民文化认同。
生态保护的系统协同。推广“低成本、易维护、本地化”的乡村生态设计技术体系,水环境治理、固体废弃物处理、景观营造中,优先采用适配乡村生态系统的治理模式,减少高成本人工设施应用;尊重乡村自然肌理,保护原生地形地貌与乡土物种,构建“村落–农田–山林”一体化生态廊道,保留生态系统自我调节能力;在规划设计中统筹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的平衡,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社会效益协同提升。
人才培养优化:构建多元协同的供给体系
人才是乡村建设的核心动能,需突破“培养标准不适用、激励机制不健全、服务渠道不通畅”障碍,建立“本土培育+外部引进+平台支撑”全链条体系。
教育体系的乡村导向转型。高职院校优化专业设置,设立“乡村建设工程技术”专业群,涵盖乡村规划设计、传统建筑修复、农业设施工程等方向,增加“乡土知识模块”课程比重,强化农业生产、乡村文化、乡村治理等跨领域知识教学;建立“教师驻村实践”制度,将乡村服务经历与成果纳入职称评审,提升教师实践能力。
人才引进机制的灵活创新。推行“乡村设计师”认证制度,将“乡村适配能力”纳入认证标准,要求具备一定乡村项目经验与乡土技术掌握能力,采用“结对服务”模式,明确驻村服务时间与责任,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村民付费补充”薪酬机制;构建“候鸟式”专家服务网络,省级层面整合专家资源建立专家库;实施青年设计师“乡村创客计划”,设立专项启动资金与孵化平台,吸引青年人才参与乡村建设,培育专业队伍。
服务平台的支撑保障。县级层面设立乡村建设人才服务中心,配备专职人员,建立“需求数据库+资源库”,实现人才供需精准对接;构建“数字乡建”线上平台,集成“云设计”工具、技术培训资源、案例库等模块,为人才提供便捷技术支持与学习渠道;建立多元激励体系,通过资金补贴、荣誉评选、职称加分等方式,提升人才参与积极性,畅通职业发展通道。
技术适配升级:实现“标准–数字–乡土”三维突破
技术创新是提升服务效能的关键,需推动勘察设计技术从“城市移植”向“乡村定制”转型,破解“水土不服、应用浅层、推广困难”问题。
标准体系的分层重构。建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多层次农业工程标准体系,国家标准明确基础性、强制性要求,行业标准细化专业规范,地方标准结合地域特点补充差异化内容,团体标准鼓励创新技术应用;开展农业工程标准补短板行动,重点完善农产品加工、畜禽养殖、乡村新能源等领域标准,强化标准的农业适配性与地域适应性;对乡土技术进行标准化梳理与现代技术改良,明确技术参数、施工工艺与养护要求,提升规范化与可持续性。
数字技术的轻量化应用。开发适配乡村项目的“低门槛、高适配”数字化工具,简化操作流程,降低使用成本,满足基础规划设计需求;聚焦乡村项目关键环节应用BIM技术,建立“农房BIM构件库”“农业设施参数模型”等专用资源库;智慧乡村建设遵循“需求导向、分步实施”原则,优先建设与农业生产、民生服务密切相关的数字化系统,采用低功耗、易维护技术方案,确保系统可持续运营。
乡土技术的现代化创新。加强农业废弃物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推动秸秆、木屑、稻壳等转化为建筑材料、能源,降低乡村建设成本,实现资源循环利用;推广低成本绿色技术,能源利用、水资源治理中结合乡村资源条件,采用“太阳能+沼气”互补、雨水收集与简易净化等模式,提升基础设施生态效益与经济性。
管理机制创新:打造多元共治的制度框架
机制创新是保障路径落地的关键,需突破“协同壁垒、参与障碍、监管盲区”,形成“政府引导、村民主体、市场参与、专业支撑”格局。
多主体协同治理机制。构建“县镇村”三级联动管理体系,县级成立乡村建设统筹协调机构,统筹部门职能,建立常态化调度与考核机制;乡镇设立乡村建设办公室,负责项目审核与技术指导;村级成立村民建设理事会,吸纳村民代表、乡贤、驻村设计师参与,推动村民全程参与规划设计与项目管理;创新“政府购买服务+企业运作+社会组织补充”模式,明确各主体权责与利益分配,形成多元协同治理格局。
村民全流程参与机制。规划阶段采用“村民议事会+设计工作坊”形式,保障村民知情权与参与权,充分收集意见融入规划方案;建设阶段推选村民代表组成质量监督小组,参与材料验收、关键工序监督,强化质量监督;运营阶段鼓励村民通过入股、合作等方式参与设施运营,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推行“设计服务契约”制度,明确设计团队与村民的权利义务,提升规划方案落地性与村民满意度。
全周期监管运维机制。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根据项目投资规模与重要性明确县、乡、村三级监管责任,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提升监管效率;开发“乡村建设质量监管APP”,实现项目申报、进度跟踪、问题整改、验收归档全流程线上管理,畅通村民监督渠道;建立“使用者付费+财政补贴”运维资金模式,明确责任主体,确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建立项目后评价机制,从功能、效益、满意度等维度评价,为后续乡村建设提供经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