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上午,海屯湖花园项目开发建设办公室党支部在屯昌驻地举行2015年第三次民主生活会。正在屯昌检查并督促工作的副院长康庆云主持会议,开发办支部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海屯湖花园项目自去年11月23日全面开工至今历时260天,占到合同工期的60%,目前实际完成工程总投资1.15亿元,已接近合同总金额的65%,各项工作进展全面有序,工程质量成为海南标杆,据悉将提前至8月20日前全面封顶。在项目建设如火如荼之际,为确保后期继续鼓足干劲,做好进度控制、质量保证、安全保障等各方面工作,为统一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开发办支部决定召开本年度第三次民主生活会。
首先,支部书记朱茂泉同志传达了总院年中总结会议关于海屯湖花园项目的指示精神,要求支部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按照院党委必须全力把握海屯湖花园项目的进度计划、质量控制、安全生产、造价控制的总体要求落实好阶段目标,扎实做好各项协调与管理工作。
随后,康副院长组织全体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院党委《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责任分工意见》,指出这是新时期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要求和行动纲领,希望支部按照文件要求完善组织建设、做好部门责任的落实工作。并要求大家从熟悉党纪党规、落实监督执行、强调自觉自律三个方面来正确理解如何加强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针对党员同志如何加强个人的自觉自律,康副院长结合开发工作实际明确了具体要求:一是公私分明,这是开发建设管理工作的廉政红线,公私不能出现任何搭边越界之举;二是公不济私,这是开发建设管理工作的廉政高压线,不能利用职务之便,慷公家之慨,肥自身与亲友之私;三是私不废公,这是开发建设管理工作的廉政底线,是上岗履职与开展工作的最起码要求。
再后,与会全体党员结合自身与各位同志的工作,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康副院长在认真听取了各位党员对自己真切、对同志真诚的批评意见之后,从总体上给予了开发办党支部和全体党员“成绩是肯定的、成效是显著的”高度评价,同时要求全体同志应当从“思想认识参差不一”、“工作作风严谨不一”、“个人努力程度不一”三个方面查找自己的不足。
最后,康副院长指出,支部全体党员要以“公字当头”来改进对开发工作的思想认识,要以“责字当头”来改进对岗位工作的履职要求,要以“严字当头”来改进工作作风,要以“实字当头”来改进工作质量。同时希望支部全体党员干部要以此为戒,要互勉互学,为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与早日完成房产交付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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