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院法定代表人调整,党政办于10月底开始着手进行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的法人变更工作。在办理营业执照法人变更时,适逢全省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由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三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考虑到“三证合一”的不确定因素及相关风险,党政办牵头针对有关问题前往相关单位开展调研。11月底,陈春华院长主持召开院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解决方案。
在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家的不懈努力下,12月28日,我院圆满完成了“三证合一”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