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湖南省林业局组织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调查规划设计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农业大学等单位的有关专家,对监测中心编制的《湖南省省级生态廊道建设导则》(以下简称“《建设导则》”)和《长株潭生态绿心地区林相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剑波,局造林处、规财处、资源处负责人;我院副院长王福生、监测中心主任瞿跃辉及项目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评审会上,专家认真审查了《建设导则》与《实施方案》的有关材料,听取了项目编制组的汇报,经质询和充分讨论,专家组一致认为《建设导则》内容全面,符合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填补了湖南省省级生态廊道建设技术空白,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对科学有序地推进湖南省省级生态廊道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实施方案》科学分析了长株潭生态绿心地区的资源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按照保护优先、近自然修复的先进森林经营理念,提出的林相改造基本原则、目标、技术措施等,符合长株潭生态绿心地区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的实际,可操作性强,对建设高品质的长株潭城市群生态屏障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城市群生态绿心具有重要意义。评审组一致同意通过《建设导则》与《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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