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省林业局对由监测中心编制的湖南省地方标准《森林旅游示范市县评价规范》(以下简称“标准”)进行评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调查规划设计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省林业科学院、省植物园等单位专家参加评审。省林业局科外处处长姜芸同志、吴慧同志,省国有林和森林公园管理局副调研员张长虹同志等有关领导;监测中心主任瞿跃辉、副总工程师陈光辉以及项目组成员参加会议。
我省目前共有7个市(县)成功创建获评了“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县”,但全省一直尚未制订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办法,亟待出台相关标准进行规范和指导。本标准明确了森林旅游示范市县的评价原则、评价方法与评价指标,有利于科学指导市州和县市区申报“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县”,将为森林旅游的示范带动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助推全省森林旅游健康、可持续发展。会上,监测中心项目组围绕标准编制情况、编制主要内容、评价指标体系等方面进行了汇报。随后,与会专家对标准内容逐条逐款进行了质询与讨论,一致认为该标准资料齐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技术指标科学合理,适用性强、可操作性强,可作为湖南森林旅游示范市县评定的依据,对我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森林旅游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评审。
项目组将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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